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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子垃圾条例2011年1月1日正式实施

2010-06-12来源:百能网(PCBpartner)778

    电子垃圾条例2011年1月1日正式实施

    [百能报道] 针对电子垃圾的专门性条例——《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》将于201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。


    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张力军表示,《条例》的实施,对于规范我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活动,防止和减少环境污染,促进资源综合利用,发展循环经济,建设资源节约型、环境友好型、保障人体健康具有重要的意义。


    据悉,《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》包括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管理制度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发展规划制度、集中处理和处理资格许可制度等多项管理制度。并明确规定不得进口属于国家禁止进口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,采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技术和工艺处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等。


    据张力军介绍,我国是电器电子产品生产和消费大国,据统计,2008年我国电视机产量9015万台、冰箱4600万台、洗衣机3900万台、空调6850万台、电脑13800万台、打印机6167万台、移动电话6亿部。专家估算,目前我国电器电子产品每年淘汰数量以千万台计。而一些为数众多的手工作坊,为了追求短期效益,采用露天焚烧、强酸浸泡等落后方式处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,随意排放废气、废液、废渣,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,危害人体健康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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