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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国将法律规范废弃电子回收产品处理
2010-12-31来源:百能网(PCBpartner)1135
近日据了解,我国第三部关于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专门行政法规《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》2011年1月1日将开始施行,环保部表示,生产者对产品污染负责将延伸到废弃以后,五类电器将会成为首批按照国家标准进行正规回收拆解的产品。
即将实施的《条例》规定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、处理发展规划、基金、处理资格许可、集中处理、信息报送等一系列制度,并要求生产者承担电器电子产品废弃后的管理责任。
根据《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》显示,电视机、空调、电冰箱、洗衣机、微型计算机共5类产品将会成为首批按照国家标准进行正规回收拆解的产品。条例实施以后,相关企业必须获得资质许可,没有获得资质许可的一经查出,应当由有关部门环保部门责令它停产停业,然后没收违法所得,并可以处罚款,金额是5到50万元。